1、行政调解是有期限的。
2、在行政诉讼中,法院进行调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。但是除行政赔偿、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的以外,其他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。
3、行政调解工作应当遵循自愿、合法、公平公正、高效便民原则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4、行政机关应当制定本机关行政调解工作制度,确定统筹本机关行政调解工作的专门机构,可以由该专门机构负责登记、受理行政调解申请并指派本机关承办具体调解工作的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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